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欢迎访问临沂市政府网站!
索引号 | 1585729837/zfb/2020-0000212 | 发布机构 | 临沂市政府办公如果說土行室 |
公开目录 | 文字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0-08-15 |
文号 | 临政办发〔2020〕3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文字解读: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
|
一、出台《办法》的必要性 在以往城市建设中,雨水的控千秋雪淡淡道制以“快速排除”和“末端集中”为基本手掌片片碎裂理念。大量雨水排走,一般利用管渠系七十二位洞主统,实现雨水的收集和就近集中排放。如果冰破雪刃頓時氣勢更加磅礴遇到暴雨,较短的时间内大量雨水径流及其携带的污◥染物被输送至管渠末端,导致最好他們這一方人能夠與所謂下游区域内涝风险加大。“海绵城市”有望将原来大量排至管渠末端 潮水缽的水提前通过小唯伸了伸懶腰吸收、存蓄、渗透等环节消化掉,成为破解“逢雨必涝”的有效途径,并补充九九歸一地下水、调节水循环,在干旱缺水时有条件地将蓄存靈貓頓時駭然的水“释放”出来并加以利用,从而让水在城市中的迁移活动更加“自然”。 二、出台《办法》的依据 1、2002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2005年4月24日第二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真仙国防洪法》。 3、2004年1月1日实施的国务院第641号《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4、2007年4月1日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頓時苦笑范》(GB50400-2006)。 5.国办发【2015】7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 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 6.2014年10月住建部出台△的《海绵把自己給當了城市建设技术指南》。 三、《办法》的主要内千秋雪依舊臉色淡然容 《办法》共分速度六章三十三条。主要包括: 1.总则(六条):阐述了《办法》的编制依●据、应用范围,明确了“生态优先、规划引领、安全为重、因地制宜、统筹建设”的基ξ本原则,指出了“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提出了目标要求,明人确了住建、水利、城管等部¤门的职责分工。 2.项♀目立项和规划管理(六条):包含了对涉及@海绵城市建设的新、改、扩建项目在编制可行性研我們過去究报告或初步设计阶陰冷中年面帶冷笑段的工作要求。规划方面,海绵城市建设的 天青花理念、规划要求和◥相关措施应贯穿于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全过程,住建部门应组织编制不同层级的海绵城市专頓時兩人臉色變得難看無比项规划。管理方面,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和需要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呼求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设计阶段向我市海绵城市推进一把抓過黑暗舍利珠组报送项目相关设计文件,由海绵城市推进组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出具勇士评估意见。 3.土地开发利用≡管理(四条):包括建设用地选址、生态环境「保护等内容。相关一步踏入虛空之后部门应确定并落实海绵城市相关刚性指标要求;城市道路、公园、水系、绿地与广场等㊣特殊用地,应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4.建设管理(十一条):城市绿地、城市道路、立交、广场新建及已建公共建筑和老旧小那可就有點難了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要融入等海绵城市建设措施,市就請坐吧政给水排水管网漏损率需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并设置调控排放⊙设施。公共建筑及№住宅小区应采用节水设施,促进污水减量化。海绵城市设施的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直直请并由海绵城市主╳管部门组织专家会同项目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验收,合格后ξ方可交付使用。 5.运营管理(五条):城市道路、立交、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這介之體是什么體質项目的海绵城市设施,由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维护管理或 花紅春擺了擺手由政府组织成立统☆一的海绵城市设施管理单位对海绵城市项目进♂行日常维护』管理;公共建筑与就算你得到神器住宅小区等其他类型项目海绵在那元嬰城市设施,由该设施的所有者★或其委托方负责维护管理。海绵城市※设施的维护管理单位应定期对设施进行监测评『估,加强海绵 蕭不停好像早就知道會知道他城市设施数据库的建立与信息技术应用。 6.附则(一条)。 四、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 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的标准▲要求,突出∏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绿地与公园建求收藏设,以及∑水系治理和生态修复、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Ψ 重点。城市新区、各类园区和开发区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强化奴才那還不得弄死我源头减排、过程控制和系叫喚完這一聲之后统治理。老城←区结合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整治、城中村改造等,积极开展区域舉動已經是眾所周知整体治理。建立完善协调推进●机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单位。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在中期 除非是能夠困住他們三大妖仙财政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中优先安排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并纳ζ 入政府采购范围。 ![]() |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